常德市 (Changde)
“常德”,最早见于《老子》:“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. ”又见于西汉毛氏《诗经·常武》小序:“有常德以立武事,因以为戒焉. ”北宋政和七年(1117年),取《诗经·常武》小序“有常德以立武事”之义在鼎州置常德军. 后升为常德府、常德路. 清朝宣统三年(1911年),裁县留府,废武陵县置常德府. 民国初,常德府废,复武陵县,旋改名常德县. “常德”之名沿袭至今.
常德历史悠久,秦昭襄王三十年(前277年)蜀守张若“伐取巫郡及江南”,在今武陵区城东建筑城池,迄今2200多年历史. 常德市在秦代属黔中郡,两汉时属武陵郡. 三国以后直至清代,常德市大致按沅水、澧水流域分治. 沅水流域,先后是武陵郡、朗州、鼎州、常德路、常德府. 曾是七朝郡治、七朝军府、七代藩封之地,辖区远及湘西北、鄂西南、黔东北、桂东北地区,素有 “西楚唇齿”、“黔川咽喉”之称.
1988年元月,中国国务院批准,撤销常德地区,建省辖常德市,实行市领导县体制. 4月18日,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,通知撤销常德地区建省辖常德市,从此揭开常德发展新的历史篇章.